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动态 > 公示公告 >

公开采购邀请公告(2021-05)

发表时间:2021-04-22 11:23      阅读次数:268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度都江堰片区环卫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岷环采[2021]05006号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采购人: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
五、项目简介:
1.都江堰片区环卫作业车辆有多功能抑尘车、洒水车、洗扫车、压缩式垃圾车、自卸式垃圾车、路面养护车、电动三轮清运车、快速保洁车等多型车辆,其中机动车11台、非机动车27辆各型车辆维修分项涉及车辆一、二级常规保养,动力系统维修,车身外观系统维修,液压系统维修,电气系统维修,变速系统维修,轮胎更新及修补、动平衡、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系统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系统维修,空调系统维修,汽车标识装潢等;
2.本项目只采购定点服务资格,不设定采购具体标的金额。定点后,由车属单位在单包件定点服务供应商中选择车辆维修服务,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服务费用。采购中将确定采购人2021年-2023年度都江堰片区环卫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单包件评审得分排名第一位的供应商为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都江堰片区环卫车辆的定点维修成交供应商。
3.采购清单及服务限价:
⑴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采购编号 岷环采[2021]05004号 采购类型 服务类              
包件号 供应商名称 规格型号或配置参数 采购数量 单位  
1 XXXX 大中型清扫车辆(洒水、洗扫、抑尘车)维修 1  
2 XXXX 大中型清运车辆(压缩式垃圾车)维修 1  
3 XXXX 小型车辆(路面养护车、自卸式垃圾车)维修 1  
4 XXXX 电动清运车维修 1  
5 XXXX 电动快保车维修 1  
6 XXXX 车辆电路维修 1  
7 XXXX 车辆轮胎护理维修 1  
 
⑵服务限价:
本项目无具体配件及工时限价。
六、供应商谈判要求:
 ㈠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性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须分别按要求报出维修工时费优惠率及维修材料(含辅助材料)费优惠率。供应商报价由检测费,配件价款,维修工时费,配件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所有费用构成。
2.服务期限:叁年。
3.服务地点:都江堰市环卫第八标段(岷江环卫服务公司都江堰项目部)环卫作业区域内。
付款方式:每季度按实际每台次车辆维修金额据实结算支付。
4.验收方法和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 32号)的要求,谈判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5.定点维修供应商应自觉接受采购方的监督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取消定点维修服务资格:
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⑵擅自提高维修收费价格,增加维修项目,不履行服务承诺的;
⑶质量相同的配件价格高于非定点维修企业的;
⑷所用配件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责任事故的;
⑸给予维修人员回扣、礼品,代为报销其它费用或虚开维修费发票的;
⑹拒绝接受采购方监督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
⑺其他违反谈判文件和《政府采购法》规定行为的。
㈢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期间的车辆安全和维修质量,在车辆维修期间发生失火、被盗及其它损失,由维修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已经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按《四川省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保修期内责任和车辆质量保障里程执行。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维修供应商负责。
2.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方定点的保险机构进行服务合作,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的,结算价格按采购定点优惠价格执行,维修费用由保险机构承担的,按保险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3.超出送修范围和超出成交价格的收费,采购人有权拒绝结算。
4.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应到定点供应商维修;超过4小时拖车时限仍不能运达定点供应商处的,可就近维修。
5.由于技术及其它原因,定点企业不能维修的车辆,需向采购人说明理由,经采购人同意后,协商解决。
6.新购车辆保修期内免费保修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在车辆购置厂商指定地点进行。
7.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约定。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谈判文件自2021年4月23日9:00起至2021年4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在成都市都江堰市岷江路66号(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办公室)免费报名获取。
八、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组成:报价表、承诺函、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实质性要求)等;
2.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必须用A4纸装订并密封包装,封口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文件将不予签收。响应文件外层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名称。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岷江路66号(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办公室)
十、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中选人按工时费综合优惠率×40+原厂配件综合优惠率×20+非原厂配件综合优惠率×40之和的排序公式,由高到低排序来推荐确定定点维修商家。(具体报价方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判定为废标:
⑴报价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⑵规定应加盖而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⑷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谈判的;
⑸谈判截止时间以后提交响应文件的。
十一、定点服务供应商的确认
响应文件评审后,采购人将确定定点服务中选供应商,在阿坝州岷江国有林保护局( http://www.scsmjj.com/)网站“公示公告”栏内公告成交结果后2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都江堰岷江环卫服务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甘先生(15882424406)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