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将至,为了让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春节,局纪委向全局各单位(处室)下发文件《关于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规定》(岷林纪 〔2017〕 2号),要求全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守廉洁底线,保持清廉本色。对2017年春节提出如下要求:
一、 加强廉洁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
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并模范遵守廉洁规定,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醒警示干部职工严以律已、防微杜渐,筑牢反腐倡廉心理防线,过一个节俭、健康的春节。
二、严格执行规定,防范各类“节日腐败”行为
狠刹收、受红包礼金,请客送礼等歪风邪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用实际行动抵制收、受红包礼金、请客送礼等歪风邪气。
三、落实“一岗双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狠抓节日期间党风廉洁建设,重点围绕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一岗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