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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抓好企业党建工作

发表时间:2016-11-09 09:38      阅读次数:0


    2016年11月7日,岷江造林局党委在都江堰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阿坝州委办〔2016〕21号《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传达中央宣讲团在四川组织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电视电话报告会》精神。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川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基层以上管理者计28人参加会议。


    局纪委书记房志明传达了中央宣讲团6日在四川组织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电视电话报告会》精神:报告会由国家审计署刘家义书记作宣讲,省委王东明书记主持。刘家义同志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行宣讲,从全会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等5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宣讲、解读。

    会议以“一图读懂”幻灯形式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和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委办发〔2016〕21号)。《通知》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与“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学习后罗川书记强调:企业各级组织要认真按照东明书记要求,在第一时间集中组织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一图读懂”,学习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结合实际全面学习、领会、掌握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上而下扎实抓好党建工作,开展查漏补缺;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加强各级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集体领导决策,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